关于我们

中心简介

 

福建省红十字现场救护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培训中心”)成立于2010年,是福建省红十字会业务主管、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举办,经省民政厅登记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活动。省培训中心恪守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秉持“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拓展应急救护培训业务,承接全省各行业应急救护培训,指导全省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开展救护培训工作,培养应急救护培训师资,已培训师资2098人次。

2021年,省委省政府将“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作为“十四五”及未来一个时期规划的重要任务,作为“健康福建2030”行动的重要内容。2022年,省委省政府又将“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教护公益培训”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省培训中心主要从事现场应急救护普及与资质(取证)培训、应急救护师资资质培训、复训,以及举办相关教学教研的研讨交流活动等;根据发展需要可开展水上安全救生教练员培训、居家照护资质培训及复训,承接省红十字会及杜会各界与中心从事相关的业务和活动,负责应急救护培训“人人急救”APP平台技术服务管理和省红十字会委托的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日常运行使用管理。省培训中心理事会为决策机构,按受监事(会)监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民政部门有关规定和培训中心章程及业务主管单位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党员人数等条件具备时,依照党章及规定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省培训中心内设综合部、外联与宣传部、培训部三个工作机构,在培训中心主任、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团结合力、分工协作、优质高效原则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

 

【核心文化理念】尊崇人道,生命至上。

【团队精神】团结,协作,敬业,高效。

【建设目标】努力把培训中心建设成拥有专业教学标准、专业管理团队、专业人道精神的优秀机构,积极为我省红十字现场救护培训事业和“健康福建”建设贡献力量。‍

 

理事会概况

 

理事长:刘雅萍

理事会成员:王丽鹏、黄海萍

监事:贾媛颖

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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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雅萍,福建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七级职员、福建省红十字现场救护培训中心负责人。

 

组织架构和主要职责

 

综合部:

1.负责培训中心对上、对内、对外的综合性组织计划文秘与工作协调,督导办理中心重点业务活动与工作任务的执 行和完成情况;‍

2.负责培训中心理事会、监事(会)的日常工作事务处理及会议会务;

3.负责培训中心行政、人事、财务、资产、文件、档案、印信、行政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管理;

4.负责组织培训中心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学习、拓展提升培训交流等;

5.完成培训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外联与宣传部:

1.负责上级机关赋予和社会各界应急救护培训业务活动的联络联系、承接及确定,商培训部提出初步培训计划;

2.负责“人人急救”平台日常技术服务管理,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的营销与推广;

3.负责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日常运用和管理,开展整体宣传推广工作与活动,为打造和树立品牌、开展培训提供支持;

4.负责组织中心宣传产品设计、订制、采购和使用管理;

5.负责培训中心外设教学点设立与管理;

6.完成培训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培训部:

1.负责培训中心应急救护外聘师资队伍的遴选招募、使用安排、培训(复训)、授课评估、褒奖等管理;

2.负责上级机关赋予和社会各界应急救护培训业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取得资质(获证)的网络理论培 训、线下实操培训及其管理,普及性培训等;

3.负责应急救护培训标准、质量、评估等规范化管理,负责省红十字会委托的《红十字急救员证》印制办理;

4.负责教学课程研究,跟进掌握应急救护先进理论和技能最新成果,及时掌握并运用于教学;

5.负责培训所需物品和器材的具体采购、保管、使用、报废等教务保障管理,达到一定数额的物品和器材采购,按培训中心物资采购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6.负责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的日常运行使用管理;

7.完成培训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